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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杭州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扣款時間調整
發布時間:2021-03-19 10:16:29
各靈活就業(個體勞動者)參保人員:
根據浙江省人社廳統一要求,杭州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已于2020年8月13日起使用浙江省社會保險經辦系統。因省系統啟用后,社保和醫保分屬兩個不同信息系統,為保障參保人員權益,維護基金安全,經研究,決定調整靈活就業(個體勞動者)人員社會保險繳費的扣款時間,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1.自2020年8月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每月扣繳時間由原當月費款當月扣繳改為當月費款次月扣繳。8月辦理養老退休手續的靈活就業人員,8月當月養老保險費仍將在8月進行扣繳。
2.原定于2020年8月25日后扣繳的8月份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改為9月扣繳,從9月1日起開始扣繳。
3.當月辦理養老退休手續的靈活就業人員,在當月將扣繳兩次養老保險費,一次為上個月應繳的養老保險費,一次為當月應繳的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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